江苏纳百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企业相关信息公示
2023-05-10 来自: 徐州星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85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5月开始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徐州星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江苏纳百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告》(苏环办〔2023〕76号)中的名单。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纳百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表面处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曹洪抱
电 话:13852098384
邮政编码:221011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310国道南侧
二、审核前排污及处理措施情况
1、废水:江苏纳百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徐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无生产废水。
2、废气:
企业在生产过程产生废气主要来源于焊接、抛丸过程产生粉尘;喷涂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
焊接:焊接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抛丸: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喷涂工序:喷涂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通过管道收集,通过等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废:江苏纳百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废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材质、废活性炭、废钢砂、废钢材边角料、废焊条、除尘粉尘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金属边角料、废焊条、废钢砂、除尘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分类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材质、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存放最终委托有资质厂家进行处理。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消耗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巡检,确保设施和物资完好、有效,并随时可投入使用。公司已完成《江苏纳百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厂区内各类风险事故制定了应对机制,并加强了日常培训及风险事故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