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抱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白色家电节能环保零部件制造项目 环保公众参与二次公告
2024-09-08 来自: 徐州星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55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徐州抱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白色家电节能环保零部件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徐州抱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
4、建设内容和规模:徐州抱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建设年产白色家电内部连接组件、五金冲压件等铝制、铜制节能环保零部件10000套;年产金属多彩节能面板、轧花铝板4000吨。
项目已于2024年6月7日取得徐州市贾汪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贾行审备〔2024〕191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措施概述
(1)废气
本项目阳极氧化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抽风收集,再经一套碱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分类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尾水用于厂区绿化,生产用水(清洗补水、碱喷淋用水、配剂用水)经集水池输送至废水处理箱,采用真空热泵蒸发工艺进行蒸发浓缩,蒸汽经冷凝形成冷凝水回用至生产线,产生的污泥和浓缩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局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污泥和浓缩液、废铝材清洗剂桶、废清洗剂桶;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污泥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危险废物污泥和浓缩液、废铝材清洗剂桶、废清洗剂桶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和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
综上,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在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厂址周围区域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徐州抱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忠华 联系方式:13952155579
环评名称:徐州星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二期商业办公楼1单元1332室;单位负责人:耿以军;
项目联系人:耿以军;联系电话:0516-83208951。
电子信箱:1324009269@qq.com
公示单位:徐州抱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8日
附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徐州抱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白色家电节能环保零部件制造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不了解 □知道一点 □很清楚
3、您是从何种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报纸 □电视、广播、网络 □标牌宣传 □民间信息
4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严重 □较大 □一般 □较小 □不清楚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支持 □有条件支持 □无所谓 □不支持 有条件支持条件: 不支持原因:
6、您对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 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