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矿热炉优化技改项目 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2025-10-12 来自: 徐州星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9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徐州星诺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矿热炉优化技改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项目的性质、地点未发生变化,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本项目的性质、地点未发生变化,厂区平面布局的变化未导致卫生防护距离发生变化,未新增环境敏感点;内燃机配有低氮燃烧技术,净化煤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再通过一套“SCR脱硝”处理后由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7(新建,沿用现有编号)排放。现有项目(一期项目)许可排放量:颗粒物20.49t/a、二氧化硫13.5t/a、氮氧化物38.355t/a;在建工程(二期项目)排放量:颗粒物20.49t/a、二氧化硫13.5t/a、氮氧化物38.355t/a;全厂污染物年排放量:颗粒物40.98t/a、二氧化硫27t/a、氮氧化物76.71t/a。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总量不超过全厂许可排放量,本项目废气排放量从现有项目中进行平衡,不申请总量。
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排放量均未增加,其排放浓度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中“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内燃机组”的排放限值要求。环评后变动不新增危险物质及环境风险源,不属于重大变化,属于一般变化。
现就徐州宏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矿热炉优化技改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2日-2025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